前幾天上班...


原本心情很好!因為過幾天就要參加外甥女ㄉ婚禮


但...無意間看了一篇社會新聞


讓我原本不錯ㄉ心情變ㄉ很糟!讓我很幹!


原本...我不想寫這篇...


因為...這題材已偏離了我收藏部落格ㄉ範圍...


但真ㄉ讓我很幹!越想...就越幹!


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殘忍、無人性、變態到極點ㄉ人啊!


憋久了又怕得內傷,所謂不吐不快...


就發洩一下吧!


 


新聞內容是...一件虐童案ㄉ罪犯被判無罪開釋!


看到這篇新聞時,我驚覺時間過ㄉ好快!已13年了!因當年這個新聞...我印象深刻...


13年前某一天...


一位 5 歲女童被一位變態ㄉ人抓去無人處,用竹子猛戳女童ㄉ下體性虐,導致女童ㄉ腸子外露,後經人


發現緊急送醫,後因變態ㄉ人又抓另一位女童時才被當場逮到送辦,她也因時間拖太久腸子壞死,只救


回了 8 公分長ㄉ腸子,但還是無法正常進食吸收,終年得靠注射營養劑過活, 13 年後ㄉ今天因長年營


養不濟而過世,享年才18歲。


而此時此刻...變態ㄉ歹徒竟被判決〝無罪〞確定!


哇哩勒!這是什麼世界啊!?


 


歹徒被抓到後


有二度認罪,承認是他本人所為


那為什麼還會被判無罪呢?原因是〝沒有證據〞,自己認罪也不能做為依據!?


哈!突然會覺ㄉ好笑!幹!


雖然現在ㄉ社會講究ㄉ是科學、是證據!


雖無證據,但歹徒自己在法庭上也公開認罪了...為何不能做為依據?


而且,死者ㄉ母親也透露...


歹徒曾向她認錯,還說等他被關出來後會好好賺錢奉養她...


如果不是他所為,他為何要向死者母親認錯...


 


這些法官真ㄉ很死腦筋...幹!


就這樣...讓歹徒逍遙法外...!不知道又還有哪個倒楣女童會遭殃!唉!


難怪...會有人嘲諷著說:〝現在ㄉ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ㄉ〞幹!


現在聽來...還真ㄉ有道理!


假設這個不幸是發生在你們ㄉ身上,你們還可以如此冷靜、輕鬆ㄉ判無罪嗎?


都已經判決成定局了,說什麼也沒用...!


只是...


這些可以判人生死ㄉ執法者啊


你們後半輩子


最好是可以過ㄉ很快樂、很安心啊!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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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流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